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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大档案馆获评省级优秀档案室

发布日期:2024-04-29 作者:王亮亮 文章来源:档案馆  责任编辑:郭亚男 浏览量:

近日,浙江省档案局下发《关于公布2023年“省级优秀档案室”和“省级良好档案室”名单的通知》(浙档发〔2024〕5号),我校档案馆获评浙江省“省级优秀档案室”,是2023年获此荣誉的唯一一家高校单位。

据悉,浙江省档案局从2022年开始启动浙江省档案业务建设评价工作。评价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,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3个等次。宁波大学档案馆于2023年11月份高分通过档案业务建设省级现场考察评价。

近年来,档案馆在上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,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,馆藏档案资源更加齐全丰富、档案信息化工作更加完善优化、档案设施设备更加先进智能、档案队伍更加专业优秀,学校档案工作整体发展态势良好。一是体制机制健全。学校坚持党管档案原则,实行学校党委统一领导、分管校领导负责、档案馆归口管理、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。学校从2006年起建立档案工作委员会和档案工作网络体系,确保档案保质保量应归尽归。二是设施设备先进。档案馆现有档案用房使用面积2129.7平方米,其中库房使用面积为1338.7平方米。库房专库专用,能满足未来15-20年的档案存放。库房内配备智能电动密集架、精密空调、温湿度控制一体机、RFID识别、高压细水雾、红外防盗报警系统、环境检测系统和安全门窗等设施设备,为档案的保管利用提供了最好的环境条件。三是业务建设规范。档案馆管理制度齐全,能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变化,及时出台或修订《宁波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《宁波大学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《宁波大学档案分类方案》等20余个校级档案工作管理规章制度。四是信息化建设走在前列。馆藏档案已建立完整的电子目录,实现100%信息化管理。截至目前,馆藏永久和30年的传统载体档案(除会计凭证外)数字化率达90%以上,并于每年年底在省档案馆进行登记备份。此外,学校已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电子公文系统、研究生论文管理系统的对接,目前正在启动开发电子文件归档系统。开通远程利用和档案利用网上一站式审批,实现了校友查询学籍档案“一次不用跑”的目标。档案库房实现智能化管理,收管存放用全方位实现智能一体化管理,在人防物防技防上达到了先进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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